其實“第三方”概念很早就有了,記得最初接觸到的是“第三方物流”沒想到“第三方”概念運用到了造紙等制造業的污水處理方面了,而“第三方治理”模式,其核心含義是: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的公司去運營管理,這一點的重要性,在污水處理領域尤為突出,其實之前也有在國內推出運用,但是并不順利,而這次隨著“水十條”等出臺是否可以逆行呢?
“第三方治理”受推崇
“第三方治理”模式,其核心含義是: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的公司去運營管理,這一點的重要性,在污水處理領域尤為突出。
污水處理的效果不佳,治理設施處于半停半開或長期閑置狀態的排污企業不在少數,很多工業企業的污水處理不能達標,甚至山東部分地區出現了直接將污水排入地下水源的極端做法。
主要有三種情況造成了以上局面:一是環保改造要產生不菲成本,企業沒有自覺控污的動力和意識;二是監管不到位,部分環保法律法規跟不上產業發展的速度;三是機制不合理,中國目前依然沿用“誰污染,誰治理”的初級治污模式,這已和目前污水處理行業的發展規模和水平不相適應。
在歐美國家,污水處理普遍采用第三方治理模式,排污企業聘請專業的環保公司負責污水的處理工作。這種模式下,排污企業節約了成本開支,污水處理的效率得到了提升,監管也因行業集中度的提升更加便利。更重要的是,專業化的污水處理企業應運而生,大量投資機會將不斷產生。
雖然我國在很早就已經開始嘗試第三方治理模式來處理水污染。但是,第三方治理模式目前在國內推行并不順利。而監管不到位,則是第三方治理模式不能有效推行的根本原因。隨著政府的管理機制不斷完善嚴格是否能夠更改其歷史呢?拭目以待吧!